(一)承担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及核与辐射监测工作,参与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参与制定、实施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
(二)负责提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参与建立、运行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和大数据平台,承担全省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三)整理、储存、分析环境监测数据,编制监测报告;承办环境监测技术交流和相关人员培训;开展监测科学研究;提供相关监测技术服务。
(四)负责为水、大气、土壤、污染源、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党委书记:袁俊斌 主任:孙书晶
联系电话:6278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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