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持续加大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综合利用全流程管理,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jrs直播 现将3起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典型案例(第二批)予以公布。
案例一:沈阳某商贸有限公司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擅自堆放固体废物案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20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位于于洪区沙岭街道某村的一处厂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勘察未发现有炉渣堆存,但地面有清运炉渣的痕迹。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沈阳某商贸有限公司租用该厂区暂存炉渣约2000吨,未采取防扬散措施且地面未采取硬覆盖措施,上述炉渣已于2025年3月10日至3月14日运至某水泥有限公司。
查处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按照《jrs直播 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jrs直播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有关规定,综合各裁量要素,对该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启示
企业堆放固体废物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本案中,涉案单位缺乏对工业固体废物全流程规范化管理的意识,造成生态环境隐患问题并增加后期处置成本。通过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督促产生和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案例二:某贸易有限公司违规堆存固体废物案
案情简介
2026年4月9日,本溪市本溪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溪市某厂院内存在违规堆放固体废物问题。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通过勘查现场、核查资料、调取台账、问询人员等方式开展全面调查。经查,涉事产废企业本溪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某村,该企业产生的水渣已与抚顺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固体废物处置综合利用协议,约定由该贸易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固体废物的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工作。群众举报的企业违规堆放固体废物问题,是承接固废处置业务的贸易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协议及环保规范开展处置工作,存在固体废物处置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导致现场出现固体废物违规堆存问题。
查处情况
针对抚顺某贸易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的环境违法行为,本溪市本溪生态环境分局于2025年8月27日对该公司立案调查。2025年11月3日,依法向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本环责改〔2025〕9-5号),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规范固体废物处置流程,彻底清理违规堆放固废。2026年2月24日,结合企业违法情节及整改情况,执法部门依法对抚顺某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环罚〔2025〕9-5号),通过行政处罚倒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案例启示
本案中,产废企业与处置单位虽签订了固体废物处置协议,但处置单位未严格履行协议约定,导致固体废物违规堆存,暴露出产废企业在委托处置环节存在管理漏洞。此案警示,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不能“一委了之”,应当切实履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确保固体废物依法依规得到妥善处置。
案例三:战某、贺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案情简介
2025年11月5日,依据公安机关移交线索,营口市盖州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盖州市某有限公司厂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查实该公司将东侧厂房对外出租给个人战某、贺某。战某、贺某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履行任何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厂房内设立非法炼油加工点,从事危险废物炼制加工活动,检查时该加工点处于停产状态。
现场检查发现,加工点内布设炼油槽、油罐车及圆形铁罐等设备,内部贮存大量黑色油水混合物及油泥,伴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执法人员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炼油槽内物料、油袋布沾染物、油罐车及圆形铁罐内贮存的油水混合物、油泥逐一取样,经鉴别所有涉案物质均属于危险废物。
查处情况
战某、贺某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擅自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且数量超过3吨,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污染防治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
2025年12月8日,营口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完成全链条证据固定后,将案件卷宗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营口市公安局已立案处理,立案号为:营公(经)立字〔2025〕150号,该案件已于2026年3月16日移送检察机关。目前,炼油加工点原有主要生产设施、炼油槽、圆形铁罐已全部拆除,原炼油生产厂房及场地已恢复原貌。
案例启示
本案警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各类场地出租方须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核验承租方经营资质与环保手续,坚决杜绝为环境违法活动提供场所、条件。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依托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行为,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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